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2021年第6号)

 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,1017日以来,陕西、甘肃、内蒙古、宁夏、北京、贵州、河北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青海、四川、山东、重庆、江苏、浙江、黑龙江、江西、辽宁、云南等地相继出现本地新冠肺炎疫情,为切实做好“外防输入”防控策略,保障全市居民身体健康,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
1.重点人员主动报备。有中高风险地区、正在发生疫情地区所在市旅居史的来(返)蚌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。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蚌人员以及近期与国内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(返)蚌人员,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,分别在第14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;正在发生疫情地区所在市来(返)蚌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,抵蚌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,核酸阴性后实行健康监测14天。

2.省外来蚌人员配合核酸检测。省外来(返)蚌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,抵蚌后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各县区要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,积极摸排外省来(返)蚌人员。

3.增强个人防护意识。倡议全市居民非必要不出省,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、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,非必要不前往口岸城市和边境地区;减少前往密闭和人员聚集场所,不聚集、不扎堆,自觉做好亮码、测温、戴口罩、保持“一米线”距离、勤洗手、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等个人防护措施;如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症状,及时至发热门诊就诊,如实告之医生流行病学史,开展核酸检测、血常规等检查,在检查结果反馈之前,进行留观,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4.减少各类大型活动。按照“非必要不举办”的原则,全市各类会展、培训、会议等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,能线上不线下、能缓办就缓办,确需举办的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,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类会议、培训及宴席等人员严格控制在50人以下,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
5.落实重点公共场所防控。景区景点实行预约、限流、错峰,棋牌室、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要控制接待人数上限,聚餐聚会要控制人数,婚丧嫁娶要移风易俗,交通场站、酒店商超等场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严格落实查验“安康码”“行程码”,通风、消毒、测温、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。

6.积极开展加强免疫接种。加强免疫接种能够提升疫苗的保护效果,有助于筑牢群体免疫屏障,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。现阶段已经完成两剂次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加强免疫接种,其他重点人群要及时按规范进行加强免疫接种。我市已启动3-11岁儿童疫苗接种,请无禁忌症的适龄儿童在监护人陪同下,于1125日前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完成首针接种,12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。

7.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信息。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近期疫情发生地官方发布的病例活动轨迹,若发现自己或周边人员可能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,或“安康码”“行程码”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,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,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。

8.积极配合疫情防控。当接到防疫短信、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,请根据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,支持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
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,请所有在蚌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,引导家人、亲友,带动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对违反规定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
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
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1118日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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